国家、企业、园区走出生长律怪圈的新思维
作者: 树成天下 时间:2020-12-15 15:12 点击:106 回复:3
翻开管理经典,不难发现,过往管理理论和实践中,对于国家、企业和园区的本质属性认知上,常常心照不宣的把它们看成为一种“不变态物种”,以至于很多人就错误的以为,国家、企业和园区的生命成长过程仿佛似一条平滑向上延伸的直线,若说有什么不同,无非就是由小到大、由弱变强的变化而已。与之相应,人们也就滋生这种意识,总以为只要在推进它们的建设、发展、管理、改革和经营(治理)过程中,行为主体能够自始至终坚持以一种观念、一套理论和一类行为贯彻始终,就可以高枕无忧地坐享其成了。
因而,正是这般不理智的“一根筋”管理所酿就的“一路黑”做派,往往导致国家、企业和园区之类社会生命体建设发展走不出那种“窜红很快衰亡更快,只会生不会长,只会老不会大”的“生长律怪圈”,甚至懵懵懂懂之中梦生猝死,昙花一现。面对此情此景,尽管人们倾尽移山心力试图加以改变,更是有企业家闭关数月时间忏悔,可现实却总是那样的令人悲哀,一番捶胸顿足悲恸过后,很快就涛声依旧,难以“心存善念,天遂人愿。慈仁勤俭,福寿绵延。”
事实上,国家、企业和园区与自然生命体相仿,都存在有机性、社会性和人格性的深刻内涵,因而,不仅应当把它们看成是一种富有灵性的社会生命体,而且还可以视为一种特殊的“可变态物种”,其整个生命成长过程仿佛自然界中蝶蛾之类的生命进化一般,都需要经过几个不同复杂的生命演化阶段,大凡都秉承4313生命密码运动砥砺前行。亦即整个生命过程,都将面临着四个期间、三个拐点、一次量变和三次质变的严峻挑战。虽然每一个期间或拐点都是了无声息的一前一后,看似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特别,但却凸显出了可变态物种的生命景象,已是另一种生命形态和不同的立世活法。
不仅如此,而就它们自身的量变和质变期间的性质而言,可谓是大相径庭。一个是以生命体由小到大、由少到多、由弱到强为变化特征,以表象化、渐进化和外延化的路径进行“量变”,反映的是一种放大镜或比例尺的原理;而另一个则是以生命体的机能蜕变、改造和生发为根本标志,以脱胎换骨式、内涵发掘式和变态发育式的通路进行“质变”。毫无疑问,其不仅是形态结构与过往自身的形式完全不同,而且是一种自我否定、自我革新、自我超越和自我创造的历史性生命进化和跨越。并且改变的形态又是集中在短时间内完成,使之生活习性骤然间判若两人。
显而易见,根据国家、企业和园区生命发展所处的不同期间、不同拐点,所需要进行的管理(领导)活动的内容、方式和重点,也就明明显显的不同,因而,这就需要人们对其所进行管理(领导)的观念、理论和方式方法等,都必须进行相应的大调整。否则,就会把错脉、号错病、下错葯,似此一来,必然药不对症,病急乱寻医,终究文不对题,驴唇不对马嘴,纵然用尽千般力,也将事倍功半,乃至劳而无功,一无事处,积重难返。
有鉴于此,这就给人启示:当国家、企业和园区生命成长处在某一特定“期间”时,其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根据外部环境或市场的变化,更好更快地实现自身发展的“量”变,因而,此时此刻国家、企业和园区管理(领导)工作的重心,必须是无条件的围绕经营活动运转,以之相适应,不断实现管理(领导)方式的创新就显得非常迫切,由此,管理活动总体而言,所体现的是一种常规性管理,虽然管理重点不排除会有所调整,但其管理内容的本质不变,仅仅只会发生一些较为细微的变化。
当国家、企业和园区生命成长处于“拐点”时,其生命成长状态将发生“质”的变化,由此将引发非常大的连锁反应,不仅管理(领导)活动的重点需要随之进行重大调整,而且管理(领导)的内涵也要相应作出与众不同的大改变,毫无疑问,它需要对管理(领导)体制、机制、模式、方式和制度等进行全面的大变革。
当国家、企业和园区生命成长处于“质”的变化阶段,倘若人们依然墨守陈规,不能处理好那种“破”与“立”的关系,就会造成国家(企业)生命体内那些积极的要素困顿、休眠和流失,使之大大丧失生命体内部的推动力量而停下行进的脚步。
不言而喻,如此理论与实践都充分加以表明,国家、企业和园区建设、发展、管理、改革和运营中,只有正确认识自身所处发展期间,并不失时机的正确地把握它们生命成长的“拐点”,才能够真真切切地做到因势利导,未雨绸缪,从而保证国家、企业和园区能够活下来、活得好、活得长,乃至达成跨越式发展,实现基业长青。
换言之,作为新时代新经济开路先锋的全国自贸区(港)建设,它不可能游离国家社会的生命成长期间而自行其事.因而,值此当下国家.社会和市场的生命发展阶段,已经步过“卵-一幼虫”的生命孕育期和“幼虫-一熟虫”的生命成长期,正处于“熟虫-一化蛹”的生命生发期的紧要关头,需要舍身忘死地加以作茧自缚,通过组织解构和组织生发进行自我生命蜕化.改造和重塑,如若不敢对自我动真刀子,还是热衷于“问题导向”而在面上奔跑,久久纠缠于一些鸡毛蒜皮之间,那么,若要想完成中央所寄予的“站在更高层面深化改革,为全国提供可复制的经验”的期待,无异于是异想天开、痴人说梦!
而要达成于此,作为自贸区(港)建设发展责任主体的地方党委政府和园区管理组织,就再也不能报以侥幸心理尸位素餐地走捷径了,必须率先使自己成为一颗有准备的大脑,以超然的姿态另辟改革蹊径,从认识“国家、企业和园区生命力的真谛”(见如下相关推荐阅读文章)出发,以求溯本探源而实施“反求工程法”,找出自贸区(港)建设发展需要加以改革的方方面面,并采取雷霆手段于以摒去.只有如此,才能够真正开启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和发展的万世心扉,为全国自贸区(港)乃至国家深化改革和建设发展创立不朽的功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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