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经济功能区的基本概念认识
作者: 常戴一枝花 时间:2020-11-18 00:12 点击:23 回复:0

新时代新经济环境下,推进自贸区(港)建设这一“非常之行动”,行为主体应当怎样才能使自己成为有准备的大脑?必须从认识这一充满诱惑而又生性倔犟的“物种”开始,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欲者亦施于人,才能使其心悦诚服地为我所用。
那么,应当怎样提高对自贸区(港)的认识呢?由于这一特殊事物,并非在世界中是一种孤立的存在,而仅仅是特殊经济功能区大家族中的一员,因而,若要对其拥有深刻的认知,就需要对与之相关的特殊经济功能区的内涵进行全面的探究,了然它们所存在的基本分类和各自存在的价值,才能豁然开朗。显然,也只有对这一切都了若指掌,才能在思维和行动中避免混淆视听,做到明若观火,物尽其用。
然而,特殊经济功能区的基本内涵是什么呢?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为了发展社会经济所划出的既定区域,赋予其与所承担的事权相应的特权,诸如税收、法律、监管等优惠政策,以达到促进工业制造、吸引外商投资、增加出口贸易和促进高新科技发展等目的,而作出的各种特殊制度安排。显然,它与一般经济发展模式一样,都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有其存在的客观必然性,所不同的是它承担着某种特定的经济发展功能,拥有别人所不具有的各种优势。
这就清楚地表明,但凡运用特殊经济功能区的概念加以表述时,其所反映的是整个特殊经济发展模式的总称,个中包括多种不同类别的模式,而不能把它与诸如自贸区等某一种特殊经济发展模式相提并论。而对于其所包括的类别状况,由于世界各国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同,以及政府的治理理念存在极大的差异,使得特殊经济功能区所包涵的各种经济发展模式在不同的国度大相径庭,难以一概而论。如中国从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伊始,就先后创造出10余种经济技术开发园区模式。
当然,倘若撇开各国的特殊性不论,而从普遍性的角度加以观察,却也能够对特殊经济功能区所包涵模式达成一个基本的共认。对此,可以从世界银行所发布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发展报告》的权威界定中找到标淮答案,即特殊经济功能区大体上可以划分为六个基本类型: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rea)和(Free Trade Zone)、出口加工区(Export Processing Zone)、企业区(Enterprise Zone)、自由港(Free Port)、单一工厂出口加工区(Single Factory Export Processing Zone)、特殊功能区(Special Z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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