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命体理论启迪3:管理是主客体间的互动行为
作者: 弄清影 时间:2020-11-16 19:05 点击:13 回复:0

管理是人类的一种特殊行为。而任何行为活动的展开,必然存在着两类活动的群体。从管理的作用而言,它承担着对企业组织的调节、保障和激发的功能,这就使管理者及其职能部门理所当然地成了管理的一方;而管理是一种具体的行动,它必然要有展开行为活动的载体,这就使那些被管理的对象成了管理行动的另一方。由于两者在管理行动中具有倡导者和响应者的地位之分,因而,也就客观地形成了管理活动的主体和客体了。一种管理活动能否真正有效,取决于管理主体的倡导,能否得到客体的积极响应、合作并自觉地产生互动。
然而,在现今的管理理论中,由于人们没有认识企业的本质属性,因而,对管理活动中的主、客体地位和作用缺乏深刻的认识,以致于无限地放大了主体的功能,看不到客体对主体作用的另一面。诚然,在企业中,由于施加管理的一方,往往是所有者、经营者和相关职能部门,这种在企业中所处的支配地位,客观上决定了其居于主导位置;而被管理的对象,由于其更多的是分布在那些具体作业活动的层面,因而,客观上决定了其处于从属的身份。正是基于这种主、客体地位的表象,人们自然而然的认为, “管理就是管人及其工作”。虽然不能认为,这种管理概念就一定错,但应该说,其表达的至多只是管理内容的一个方面。而长期以来,人们以为就是管理的全部。
事实上,客体作为企业生命体构成中最重要的部分,必然有着自身特有的需求。承认这种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承认企业存在需求。在管理中去认识和发现这种需求,并创造条件去满足这种需求,对管理的有效性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在企业的需求方面,尽管涉及者众多,但体现“人”的需求乃是最为基本的内容。因为,那些体现企业素质的管理、技术、队伍和生态性系统等四大因素中,“人”的重要作用处处体现。孙子曰:“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可以与之死,可以与之重,而不畏危”。而要“令民与上同意”,就要通过多种策略和激励措施,调动“人”的潜能,使百将一心,三军同力,达到人之欲战,所向无敌。
也就是说,在管理理念中,人们不仅要看到管理是主体对客体行为的一面,也要认识客体对主体制约和反作用的一面。在特定条件下主客体地位也会发生变化,当主体的行为发生后,一切结果已经不以主体的意志为转移,此时客体具有了主导性的作用。对于管理的成功是客体的理解、响应和支持的结果,它给予主体信心,并对主体提出更高的要求。失败则是客体对主体反作用的结果,客体迫使主体改进行为。因而,企业管理中人们既要承认主客体的地位之分,但也要特别认识客体具有能动性,主客体地位不是在什么条件下都一成不变。事实上,所谓客体,准确的说它是次生主体,这是由于其需求性和能动性决定的。这就告诉人们,追求有效的管理,必须要珍视客体的需求,实现主客体间的信息转换和行为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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